一、政策背景
斗鱼联合快手平台开展直播内容互通合作,本政策针对斗鱼主播通过内容互通功能在快手平台产生的收益进行分成政策公示。
二、政策详情
1.适用对象:
1.1本政策面向全体进行快手内容互通的斗鱼主播。部分主播可能不参与或于本政策公示的生效时间参与内容互通功能,具体以内容互通项目的实际安排实行为准。
1.2如主播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中对于斗鱼快手内容互通主播分成政策与本政策内容不一致的,以签署协议中政策为准。
2.适用时间:
2.1自2024年11月15日起,通过斗鱼快手的内容互通功能进行直播内容互通的主播。
2.2斗鱼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行业发展、经营情况、主播直播效果等,更新或终止本《斗鱼快手内容互通主播分成政策》,并及时通知主播,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站内信、私信等方式,主播同意斗鱼主播通过内容互通在快手平台产生的直播收益,按更新后的分成政策执行。
3.分成收益范围:
3.1斗鱼主播通过内容互通功能在快手平台获取的有效直播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直播礼物打赏等。具体礼物收益明细以快手平台展示的直播收益为准。
4.分成规则:
4.1主播通过内容互通功能在快手平台上获取的有效直播收益,将先按照快手平台规则由快手平台扣除归属快手平台的部分后再向斗鱼及主播进行结算。快手平台先行扣除部分以快手对外公布的分成规则为准。
4.2除按照快手平台规则归属快手公司的部分,在快手平台向斗鱼完成结算后,由斗鱼扣除快手结算对公流水的10%及结算手续费用后(后续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整),主播及主播在斗鱼平台的公会拥有剩余部分分成(该部分按斗鱼平台与斗鱼平台上入驻公会的道具/礼物分成比例进行分配)。
5.分成发放形式:
5.1斗鱼主播通过内容互通功能在快手平台产生的收益,将由快手平台根据快手平台规则结算至斗鱼运营的主播公会(斗鱼主播已授权加入指定的由斗鱼运营的主播公会),除按照本政策约定归属斗鱼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将通过斗鱼平台及斗鱼公会管理平台向主播或主播所属商事主体进行发放。斗鱼按照申请结算时主播在斗鱼平台与斗鱼平台上入驻公会的道具/礼物分成比例,根据主播与斗鱼签署的直播协议/解说协议的约定或在斗鱼平台上设置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将由包括但不仅限于武汉瓯越网视有限公司、武汉鱼行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作为支付主体予以支付。主播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三、其他说明
1. 斗鱼主播在进行直播及内容互通时,需遵守平台协议及平台规范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用户注册协议》、《斗鱼直播协议》、《斗鱼平台内容管理规范》、《斗鱼平台主播违规管理办法》等。斗鱼平台对违规主播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时,处罚措施将及于互通内容及基于互通内容产生的收益。
2.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客服或者专属运营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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